御史
拼音: | yù shǐ |
注音: | ㄩˋ ㄕˇ |
御史的意思
词语解释:
御史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
例
英
(2) 又
例
(3) 又
引证解释:
⒈ 官名。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皆有御史,为国君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 秦设御史大夫,职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纠察弹劾之权,盖因近臣使作耳目。 汉以后,御史职衔累有变化,职责则专司纠弹,而文书记事乃归太史掌管。 《史记·萧相国世家》:“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
引何乃给泗水卒史事,第一。”
宋王谠《唐语林·补遗四》:“御史主弹奏不法,肃清内外。 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为宰相。”
《儒林外史》第三回:“荏苒三年,陞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
⒉ 喻指起监督作用的人或事物。参阅《通典·职官六·御史台》、《续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引萧乾《一本褪色的相册·<鱼饵·论坛·阵地>》:“它(书评)是读者的顾问,出版界的御史。”
国语词典:
职官名。周时掌赞书、授法令的事务。战国时为史官,秦汉并为亲近之职,其长官为御史大夫,为汉三公之一,次为御史中丞,掌秘书,兼司纠察,官署称为御史府,后汉以降称为御史台,以中丞为台长,始专任弹劾。唐御史台复置大夫,中丞为副,至明改为都察院,以都御史统辖诸御史,清因之。见唐.杜佑《通典.卷二四.职官六》。
词语翻译
英语
网络解释:
御史 (侍从史官)
- 1、宋朝开启了台谏合流制度,御史与谏官充分发挥了监察百官的作用。
- 2、御史的作单位叫都察院,头头是左、右都御史,副职是左、右副都御史,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
- 3、当然,纠劾地方文武百官,惩治腐败和犯罪,才是巡按御史的中心作。
- 4、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
- 5、同考官、监试御史、提调官等用二等席,每桌内馔鱼、鸡、鸭、猪等二十碗,果食蔬食等均与一等席同。
- 6、最后,春香的周围人都因春香而被连累,在这危急时刻,李梦龙高中状元,被国王任命为暗行御史派往南原暗访。
字义分解
- 拼音yù
- 注音ㄩˋ
- 笔划12
- 繁体禦
- 五笔TRHB
- 五行木
(1)(动)驾御车马;赶车。
(2)(动)封建社会指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或支配。
(3)(名)封建社会指与皇帝有关的:赐~|~前。
(4)(动)抵挡:防~|~寒|~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