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
拼音:shěn jūn rú
注音:ㄕㄣˇ ㄐㄨㄣ ㄖㄨˊ

沈钧儒的意思

词语解释:

字秉甫,号衡山,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网络解释:

沈钧儒

  •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浙江嘉兴人,字秉甫,号衡山。清末进士。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
  • 字义分解

    • 拼音shěn,chén
    • 注音ㄕㄣˇ,ㄔㄣˊ
    • 笔划7
    • 繁体
    • 五笔IPQN

    • 拼音jūn
    • 注音ㄐㄩㄣ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QQUG
    • 五行

    (1)古代的重量单位;三十斤是一钧:雷霆万~之势|千~一发。

    (2)〈书〉敬辞;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对尊长或上级用):~座|~鉴|~启。

    • 拼音
    • 注音ㄖㄨˊ
    • 笔划16
    • 繁体
    • 五笔WFDJ
    • 五行

    (1)(名)春秋时以孔子为代表的学派:~术|~生。

    (2)(名)旧时指读书人:~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