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法
拼音: | xí guàn fǎ |
習慣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条文规定的,称“习惯法”。
国语词典:
法律上指未经明文规定,但为国家、国民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礼俗风尚或社会习惯。
词语翻译
英语
德语
法语
网络解释:
习惯法
字义分解
- 拼音xí
- 注音ㄒㄧˊ
- 笔划11
- 繁体习
- 五笔NRF
-
1.“习”的繁体字。
2.鳥類頻頻拍動翅膀試飛。說文解字:“習,數飛也。”元•戴侗《六書故•卷十九•動物》:“習,鳥肄飛也。……引之則凡數數扇闔者,皆謂之習。”
3.反覆演練、鑽研:“溫習”、“研習”。《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4.熟悉,通曉。《戰國策•秦策五》:“嘗無師傅所教學,不習於誦。”《管子•正世》:“明於治亂之道,習於人事之終始者也。”
5.反覆拍動翅膀的動作。《禮記•月令》:“鷹乃學習,腐草為螢。”
6.積久養成的慣性行為:“舊習”、“惡習”、“積習難改”。《論語•陽貨》:“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7.親信、親狎的人。《禮記•月令》:“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後漢書•卷六•孝順帝等紀•贊曰》:“匪砥匪革,終淪嬖習。”
8.姓。如明代有習經。
9.時常、常常。《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習聞其號,未燭厥理。”《後漢書•卷六十一•黃瓊傳》:“瓊隨父在臺閣,習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