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务
拼音: | mín wù |
注音: | ㄇ一ㄣˊ ㄨˋ |
民务的意思
词语解释:
1.民众承担的事务。 2.治理人民的事务。
引证解释:
⒈ 民众承担的事务。
引《荀子·非十二子》:“故劳力而不当民务,谓之姦事;劳知而不律先王,谓之姦心。”
杨倞注:“民务,四民之务。”
《商君书·赏刑》:“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於民务,国无异俗。”
⒉ 治理人民的事务。
引晋潘岳《在怀县作》诗之二:“小国寡民务,终日寂无事。”
明于谦《安民疏》:“独保定地方又被差调官军经过骚扰,臣职专民务,岂敢缄默。”
网络解释:
民务
字义分解
- 拼音mín
- 注音ㄇㄧㄣˊ
- 笔划5
- 繁体民
- 五笔NAV
- 五行水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