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拼音: | dǒng bì wǔ |
注音: | ㄉㄨㄥˇ ㄅ一ˋ ㄨˇ |
董必武的意思
词语解释:
(1886-1975)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11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任中共汉口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南方局常委,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抗战胜利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南方局书记,参与领导重庆、南京中共代表团的工作。建国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对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主要著作编为《董必武选集》。
网络解释:
董必武
字义分解
- 拼音bì
- 注音ㄅㄧˋ
- 笔划5
- 繁体必
- 五笔NTE
- 五行水
(1)(副)必定;必然:战~胜;攻~克|~经之路。
(2)(副)必须;一定要:事~躬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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