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
拼音: | hù děng |
注音: | ㄏㄨˋ ㄉㄥˇ |
户等的意思
词语解释:
古代政府将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不同等级以征收赋税。汉代按财产比例向商人﹑手工业者,征赋税,北魏献文帝天安﹑皇兴年间,将民户分为三等九品,按户等征税,后废;北齐再施行。唐高祖武德六年定天下户为三等,武德九年,又改为九等。宋太祖建隆中,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税,其馀五等蠲免,实际仅五等;宋仁宗至和时,遂行五则法,按资产多寡分为五等。元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实施于中原地区。明代按职业分民户﹑军户﹑匠户三等,但不作为征税的标准。后遂废止。参阅《史记.平准书》﹑《魏书.食货志》﹑《宋史.食货志上五》﹑《明史.食货志一》﹑《续文献通考.户口二》。
引证解释:
⒈ 古代政府将民户按资产多寡分为不同等级以征收赋税。 汉代按财产比例向商人、手工业者,征赋税, 北魏献文帝天安、皇兴年间,将民户分为三等九品,按户等征税,后废; 北齐再施行。 唐高祖武德六年定天下户为三等, 武德九年,又改为九等。 宋太祖建隆中,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税,其馀五等蠲免,实际仅五等; 宋仁宗至和时,遂行五则法,按资产多寡分为五等。 元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实施于中原地区。 明代按职业分民户、军户、匠户三等,但不作为征税的标准。后遂废止。参阅《史记·平準书》、《魏书·食货志》、《宋史·食货志上五》、《明史·食货志一》、《续文献通考·户口二》。
网络解释:
户等
字义分解
- 拼音hù
- 注音ㄏㄨˋ
- 笔划4
- 繁体户
- 五笔YNE
- 五行水
(1)(名)门(基本义):门~。
(2)(名)人家:住~|庄~|~主|~籍|千家万~。
(3)(名)门第:门当~对。
(4)(名)户头;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账~|用~|开~。
(5)(名)(H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