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院
拼音: | shěn xíng yuàn |
注音: | ㄕㄣˇ ㄒ一ㄥˊ ㄩㄢˋ |
审刑院的意思
词语解释:
亦省称'审刑'。
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引证解释:
⒈ 亦省称“审刑”。 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引《宋史·职官志三》:“淳化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
宋曾巩《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淳化,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网络解释:
审刑院
字义分解
- 拼音shěn
- 注音ㄕㄣˇ
- 笔划8
- 繁体審
- 五笔PJHJ
- 五行金
1. 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 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 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 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 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 拼音xíng
- 注音ㄒㄧㄥˊ
- 笔划6
- 繁体刑
- 五笔GAJH
- 五行水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