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作
拼音: | jū zuò |
注音: | ㄐㄨ ㄗㄨㄛˋ |
居作的意思
词语解释:
做佣工。
刑法名。罚令囚犯服劳役。
刑法名。罚令囚犯服劳役。
引证解释:
⒈ 做佣工。 《后汉书·逸民传·梁鸿》:“曾误遗火延及它舍, 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
引鸿曰:‘无它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
⒉ 刑法名。罚令囚犯服劳役。
引《隋书·刑法志》:“五岁四岁刑,若有官,准当二年,餘并居作。”
《旧唐书·刑法志》:“於是又除断趾法,改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
《元典章·兵部二·隐藏》:“自结按起解申部月日为始,传令本处带镣居作。”
网络解释:
居作
字义分解
- 拼音jū
- 注音ㄐㄩ
- 笔划8
- 繁体居
- 五笔NDD
- 五行木
(1)(动)住:~民|分~。
(2)(名)住的地方;住所:迁~|鲁迅故~。
(3)(动)在(某种位置):~左|~首。
(4)(动)当;任:~功|以专家自~。
(5)(动)积蓄;存:~积|奇货可~。
(6)(动)停留;固定:变动不~|岁月不~。
(7)(名)用作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同和~|沙锅~。
(8)(J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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