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羡
拼音: | hào xiàn |
注音: | ㄏㄠˋ ㄒ一ㄢˋ |
耗羡的意思
词语解释:
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引证解释:
⒈ 旧时官府征收钱粮时以弥补损耗为名,在正额之外另征的部分。
引唐白居易《不夺人利策》:“所以王者不殖货利,不言有无。耗羡之财不入於府库,析毫之计不行於朝廷者,虑其利穴开而罪梯构。”
《儒林外史》第四回:“我这高要,是广东出名县分,一岁之中,钱粮耗羡,花、布、牛、驴、渔、船、田房税,不下万金。”
清薛福成《叙疆臣建树之基》:“地丁有正额、耗羡、租粮三款。”
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国语词典:
旧时官吏征收银粮时,为防止漕运的耗损,于正额之外多收若干,称为「耗羡」。
网络解释:
耗羡
字义分解
- 拼音hào
- 注音ㄏㄠˋ
- 笔划10
- 繁体耗
- 五笔DITN
- 五行水
(1)(动)减损;消耗:点灯~油|锅里的水快~干了。
(2)(动)〈方〉拖延:你别~着了;快走吧。
(3)(名)坏的音信或消息:噩~|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