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
拼音:mín bīng
注音:ㄇ一ㄣˊ ㄅ一ㄥ
词性: 名词

民兵的意思

词语解释:

民兵mín bīng

1.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人民武装组织。也称其成员。

militia,people’s militia;

2.  古时称列入兵籍,平日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应召入伍的农民。

引证解释:

⒈ 古时指乡兵,列入兵籍,有事则征召入伍。

《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元年》:“董璋閲集民兵,皆剪髮黥面,復於剑门北置永定关,布列烽火。”
《玉海》卷一三九引《庆历兵录》:“凡军有四:……四曰民兵,农之徤而材者籍之,闕者輒补,岁一閲焉。”
《三国演义》第三九回:“可速招募民兵, 亮自教之,可以待敌。”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欧阳文忠公文》:“御边非参用民兵,不可习其地利,知贼虚实。”

⒉ 指民间组织的武装。

⒊ 今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人民武装组织。亦指这种组织的成员。

邵子南《地雷阵》:“组织民兵,他当了武委会主任,又改为中队长。”
邵子南《地雷阵》:“吃罢饭, 李勇就到中队部去,集合民兵,整理爆炸工具。”

国语词典:

由人民组织而成的武装部队。平时将军事教育实施于民间,使国民具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及技能,遇战时组织起来编成部队,担任战斗任务,称为「民兵」。

词语翻译

英语
people's militia, militia, militiaman
德语
Miliz, Volksmiliz (S)​, Milizionär, Milizsoldat (S)​
法语
milice, armée de milice

网络解释:

民兵 (基本含义)

  •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在历次革命战争.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制度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县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民兵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其他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 1、他率领小分队和民兵,紧密配合,群威群胆,迅速扫平了威虎山。
    • 2、从演习可以看出,这个公社的民兵是训练有素的。
    • 3、青年民兵们荷枪实弹的来往巡逻着。
    • 4、甲乙两村的民兵守望相助,盗贼从此再也不敢侵扰了。
    • 5、正因为地道与地面各种战斗事相通,敌人向村里进攻时,民兵钻入地道,按部署进入个各自事,打击入村之敌。敌人在明处,只见自己人倒下,却见不到民兵。通常情况下,都是先村外,后村内;先高房,后地面;先地面,后地道。
    • 6、敌人乔装打扮成八路军的侦察员,还未进村,就被民兵识破了。

    字义分解

    • 拼音mín
    • 注音ㄇㄧㄣˊ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NAV
    • 五行

    (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

    (2)(名)某族的人:藏~|回~。

    (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

    (4)(名)民间:~歌|~谣。

    (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 拼音bīng
    • 注音ㄅㄧㄥ
    • 笔划7
    • 繁体
    • 五笔RGWU
    • 五行

    (1)(名)兵器:短~相接|秣马厉~。

    (2)(名)军人;军队:工农~|~种|骑~。

    (3)(名)军队中的最基层成员。

    (4)(名)关于军事或战争:~法|纸上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