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拼音: | shěn pàn yuán |
注音: | ㄕㄣˇ ㄆㄢˋ ㄩㄢˊ |
词性: | 名词 |
审判员的意思
词语解释: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引证解释:
⒈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职务的人员。
网络解释:
审判员
- 1、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 2、第二十三条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 3、刘易斯。利比将会在几周内入狱。原起一位联邦审判员表示在情报泄露案件中,他将不会推迟这位前白宫助手的受刑日期。
- 4、李佩玲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钟。
- 5、免去蒋正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黄建国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 6、如经未成年人的嫡堂或亲表兄弟或较嫡堂或亲表兄弟更近亲等的血亲或姻亲一人或数人正式请求时,治安审判员不得拒绝召开亲属会议。
字义分解
- 拼音shěn
- 注音ㄕㄣˇ
- 笔划8
- 繁体審
- 五笔PJHJ
- 五行金
1. 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2. 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3. 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4. 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5. 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 拼音pàn
- 注音ㄆㄢˋ
- 笔划7
- 繁体判
- 五笔UDJH
- 五行金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