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分田
拼音:zhí fèn tián
注音:ㄓˊ ㄈㄣˋ ㄊ一ㄢˊ

职分田的意思

词语解释: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
公元

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引证解释:

⒈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 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 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
亦省称“职田”。 唐白居易《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田者,职既不同,田亦异数。”
宋王安石《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扬州守职田,岁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贫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
宋高承《事物纪原·利源调度·职田》:“《孟子》曰:‘卿已下必有圭田。’《礼·王制》曰:‘圭田无征。’《周官》亦有大夫之采地。此职田之起也。 晋有芻藁之田, 后魏给公田, 北齐自一品已下各有差。 武德元年十二月制外官各给职分田,则职田之名, 唐始有之也。”

网络解释:

职分田

  • 职分田亦名“职田” 。北魏至明初按官职品级授给官吏作俸禄收入的公田。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田,地方官吏亦按品级授给公田15顷至6顷不等,为授职田之始。隋给职分田一品5顷,至五品则为3顷,其下每品以50亩为差。唐除给内外各级官吏永业田外,所给职分田,京官自一品、外官自二品以下至九品给田12顷至2顷。宋按职给外官知藩府以下田20顷至2顷。金给外官三品以下田30顷至2顷。元亦只给外官,按察使以下田16顷至1顷。明初沿元制,后即收回,名“还官田”,折给俸钞禄米。 职分田于解职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宋时曾议停给职田,将岁入租课均给各官,然未实行。明以后,职田废除。
  • 字义分解

    • 拼音zhí
    • 注音ㄓˊ
    • 笔划11
    • 繁体
    • 五笔BKWY
    • 五行

    (1)(动)记。

    (2)(名)职位:~别|~称|~分|~官|~衔|~志|~责。

    (3)(代)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等奉命。

    (4)(动)掌管:~掌。

    (5)(连)〈书〉由于:~是之故|~此而已。

    • 拼音fēn,fèn
    • 注音ㄈㄣ,ㄈㄣˋ
    • 笔划4
    • 繁体
    • 五笔WVB
    • 五行

    fēn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fèn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 拼音tián
    • 注音ㄊㄧㄢˊ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LLLL
    • 五行

    (1)姓:~老头|老~头。

    (2)(名)田猎:田径赛。

    (3)(名)田地:~埂|~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