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拼音:lǐ yú
注音:ㄌ一ˇ ㄩˊ

李渔的意思

词语解释:

李渔Lǐ Yú

(1) (1611—约1680) 字笠鸿、谪凡,号笠翁,明末清初兰溪(现在浙江省兰溪县)人,戏曲理论家,作家。除《一家言》外,还著有《笠翁十种曲》(传奇)、短篇小说集《十二楼》等

Li Yu

国语词典:

人名。(西元1611~1676)​字笠翁,号觉世稗官,钱塘(今浙江省杭县)​人。清代戏曲家。工曲文,时人誉称为「李十郎」。善为戏曲小说,尤精谱曲。作有〈比目鱼〉、〈风筝误〉等十种曲。另有短篇小说《十二楼》、长篇小说《肉蒲团》,以及《闲情偶寄》一书。

网络解释:

李渔 (清代文学家、戏剧家)

  •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府兰溪县夏李村人,生于南直隶雉皋(今江苏省如皋市)。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
  • 顺治八年(1651),41岁的李渔搬家去杭州,后移家金陵,筑金陵“芥子园”别业,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康熙十六年(1677),复归杭州,在杭州云居山东麓修筑“层园”。李渔自幼聪颖,素有才子之誉,世称“李十郎”,曾家设戏班,至各地演出,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演出经验,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 一生著述丰富,著有《闲情偶寄》、《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
  • 字义分解

    • 拼音
    • 注音ㄌㄧˇ
    • 笔划7
    • 繁体
    • 五笔SBF
    • 五行

    (1)(名)(~子)小乔木;果实球形;黄色或紫红色;是普通水果。

    (2)(名)(~子)这种植物的果实。

    (3)(名)(Lǐ)姓。

    • 拼音
    • 注音ㄩˊ
    • 笔划11
    • 繁体
    • 五笔IQGG
    • 五行

    (1)(动)捕鱼:~产|~场|~船|~夫|~港|~歌|~鼓|~户|~火|~具|~猎|~轮|~民|~人|~网|~翁|~汛|~业。

    (2)(动)谋取(不应得的东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