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偷
拼音: | fàng tōu |
注音: | ㄈㄤˋ ㄊㄡ |
放偷的意思
词语解释:
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
引证解释:
⒈ 金元时农历正月十六日不禁偷窃谓之“放偷”。
引宋文惟简《虏廷事实》:“虏中每至正月十六日夜,谓之放偷。俗以为常,官亦不能禁。其日夜人家若不畏谨,则衣裳、器用、鞍马、车乘之属为人窃去。隔三两日间,主人知其所在,则以酒食钱物赎之,方得原物。”
明郎瑛《七修类稿·事物五·放偷》:“金与元国俗,正月十六日谓之放偷。是日,各家皆严备,遇偷至,则笑遣之;虽妻女、车马、宝货为人所窃,皆不加罪。闻今扬州尚然。”
网络解释:
放偷
字义分解
- 拼音fàng
- 注音ㄈㄤˋ
- 笔划8
- 繁体放
- 五笔YTY
- 五行水
(1)(动)解脱约束:释~。
(2)(动)任意;随便:~任。
(3)(动)发出:~光。
(4)(动)扩展:~大。
(5)(动)搁;置:~在桌子上。
(6)(动)古指把人驱逐到边远的地方: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