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论
拼音: | bèi lùn |
注音: | ㄅㄟˋ ㄌㄨㄣˋ |
倍论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引证解释:
⒈ 官吏频犯赃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赃之数并入轻赃,然后折半论罪,称为倍论。
引《唐律·名例》:“即以贜致罪,频犯者并累科;若罪法不等者,即以重贜併满轻贜,各倍论。”
注:“倍,谓二尺为一尺。”
长孙无忌等疏议:“假令县令受财枉法六疋,合徒三年;不枉法十四疋,亦合徒三年;又监临外窃盗二十九疋,亦徒三年;强盗二疋,亦合徒三年;受所监临四十九疋,亦合徒三年。准此以上五处贜罪,各合徒三年,累於‘受所监临’,总一百疋,仍倍为五十疋,合流二千里之类。”
网络解释:
倍论
字义分解
- 拼音bèi
- 注音ㄅㄟˋ
- 笔划10
- 繁体倍
- 五笔WUKG
- 五行水
(1)(量)跟原数相等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用几乘某数:二的五~是十。
(2)(副)加倍:事半功~|勇气~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