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语弃市
拼音:ǒu yǔ qì shì
注音:ㄡˇ ㄩˇ ㄑ一ˋ ㄕˋ
词性: 成语

偶语弃市的意思

词语解释:

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

字义分解

  • 拼音ǒu
  • 注音ㄡˇ
  • 笔划11
  • 繁体
  • 五笔WJMY
  • 五行

[ ǒu ]

1.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偶像。木偶戏。

2. 双,对,成双成对,与“奇()”相对:偶数。偶语(相对私语)。对偶。无独有偶。

3.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偶或。偶然。偶合。偶尔。偶感。偶发事件。

4. 指丈夫或妻子:佳偶。配偶。

  • 拼音yǔ,yù
  • 注音ㄩˇ,ㄩˋ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YGKG
  • 五行

1. 话:语言。汉语。英语。语录。语汇。语重心长。

2. 指“谚语”或“古语”: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语。旗语。

4. 说:细语。低语。

1. 告诉:不以语人。

  • 拼音
  • 注音ㄑㄧˋ
  • 笔划7
  • 繁体
  • 五笔YCAJ
  • 五行

(动)放弃;扔掉。

  • 拼音shì
  • 注音ㄕˋ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YMHJ
  • 五行

(1)(名)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市场:米~|夜~。

(2)(名)买卖货物:~惠。

(3)(名)城市:~民|都~。

(4)(名)行政区划单位;分直辖市和市。

(5)(名)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尺|~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