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
拼音:yuàn pàn
注音:ㄩㄢˋ ㄆㄢˋ

院判的意思

词语解释: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

引证解释:

⒈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此指太医院判官。

《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
此指宣徽院判官。 《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 友谅陷太平,守将朱文逊,院判花云、王鼎,知府许瑗死之。”
此指枢密院判官。 高阳《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 庄守和是右院判, 李德立是左院判。”

网络解释:

院判

  • 院判,中国古代官职之一,在清朝,此官职配置于朝廷之太医院,品等为正六品。
  • 字义分解

    • 拼音yuàn
    • 注音ㄩㄢˋ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BPFQ
    • 五行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

    • 拼音pàn
    • 注音ㄆㄢˋ
    • 笔划7
    • 繁体
    • 五笔UDJH
    • 五行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