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签
拼音: | diǎn qiān |
注音: | ㄉ一ㄢˇ ㄑ一ㄢ |
典签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官名。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南朝宋齐时朝廷常派以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权力甚大。梁以后渐废。隋唐诸王府亦设典签﹐但仅掌文书。宋以后废除。
引证解释:
⒈ 官名。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 南朝宋齐时朝廷常派以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权力甚大。 梁以后渐废。 隋唐诸王府亦设典签,但仅掌文书。 宋以后废除。
引《南史·顾宪之传》:“﹝宪之﹞迁南中郎巴陵王长史、 南兖南豫二州事。典籤諮事,未尝接以颜色,动遵法制。”
网络解释:
典签
字义分解
- 拼音diǎn
- 注音ㄉㄧㄢˇ
- 笔划8
- 繁体典
- 五笔MAWU
(1)(名)典范性书籍。
(2)(名)标准;法则:~范。
(3)(名)典故:用~。
(4)(名)典礼:盛~。
(5)(动)旧时用土地、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