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
拼音: | gá xià |
注音: | ㄍㄚˊ ㄒ一ㄚˋ |
噶厦的意思
词语解释: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1959年3月后解散。
引证解释:
⒈ 藏语。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西藏地方政府。 清乾隆时废原封郡王,命由噶布伦四人主持噶厦,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旨意,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国语词典:
西藏最高的行政机关,噶布伦议事的所在地。
网络解释:
噶厦
- 1、噶厦设有几个放债机构,历代达赖喇嘛也有两个专管放债的机构。
- 2、败局渐露,驻守昌都的藏军司令阿沛·阿旺晋美多次与拉萨噶厦政府联系,请求将指挥部后撤到洛隆宗。
- 3、奴他噶厦阿鲁,即踏入俗嘎样子杜啊。
- 4、无庸质疑,哲孟雄自古不属中国,噶厦政府从未在该地行使过有效管辖权。
字义分解
- 拼音gá
- 注音ㄍㄚˊ
- 笔划15
- 繁体噶
- 五笔KAJN
- 五行木
-
1.〔~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
2.〔~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
3.译音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