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拼音: | yí zhǔ jì chéng |
注音: | 一ˊ ㄓㄨˇ ㄐ一ˋ ㄔㄥˊ |
遗嘱继承的意思
词语解释:
死者生前用遗嘱规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份额的法律行为。遗嘱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是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网络解释:
遗嘱继承
字义分解
- 拼音yí,wèi
- 注音ㄧˊ
- 笔划12
- 繁体遺
- 五笔KHGP
- 五行木
yí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wèi赠与;送给:~之千金。
- 拼音jì
- 注音ㄐㄧˋ
- 笔划10
- 繁体繼
- 五笔XONN
- 五行木
(1)(动)继续;接续。~任|中~线|前赴后~。
(2)(动)继而:初感头晕;~又吐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