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合
拼音: | pàn hé |
注音: | ㄆㄢˋ ㄏㄜˊ |
判合的意思
词语解释: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引证解释:
⒈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引《汉书·翟方进传》:“天地判合,乾坤序德。”
颜师古注:“言元帝既有威德,太后又兆符应,则是天地乾坤夫妻之义相配合也。”
晋葛洪《抱朴子·弭讼》:“人纲始於夫妇,判合拟乎二仪。”
《南史·顾协传》:“﹝顾协﹞少时将娉舅息女,未成昏而协母亡,免丧后不復娶。年六十餘,此女犹未他适, 协义而迎之。晚虽判合,卒无胤嗣。”
康有为《大同书》己部第一章:“后圣有作,患人之争,因人之情,制礼以崇之,凡两家判合者,以儷皮通其仪,为酒食召其亲友而号告之,高张其事以定其名分,为使人勿乱之也,於是夫妇之义成矣。”
网络解释:
判合
字义分解
- 拼音pàn
- 注音ㄆㄢˋ
- 笔划7
- 繁体判
- 五笔UDJH
- 五行金
(1)(动)分开;分辨:~断。
(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
(3)(动)评定:批~|~卷子。
(4)(动)判决: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