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録司
拼音:sēng lù sī

僧録司的意思

词语解释: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引证解释:

⒈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
《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
《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

网络解释:

僧録司

  • 词语解释
  • sēng lù sī ㄙㄥ ㄌㄨˋ ㄙㄧ
  • 僧録司
  •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 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注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 字义分解

    • 拼音sēng
    • 注音ㄙㄥ
    • 笔划14
    • 繁体
    • 五笔WULJ
    • 五行

    (名)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和尚:~人|~衣。

    • 拼音
    • 注音ㄌㄨˋ
    • 笔划16
    • 繁体
    • 五笔QVIY

    见“录”。

    • 拼音
    • 注音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NGKD
    • 五行

    (1)主管。

    (2)(动)主持、操作。

    (3)(名)一级机关内一部门。

    (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