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録司
拼音: | sēng lù sī |
僧録司的意思
词语解释: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开成 中始设于京邑。《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 临安府 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参阅 宋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引证解释:
⒈ 执掌寺院僧尼事务的官署。 唐开成中始设于京邑。参阅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僧录》。
引《京本通俗小说·菩萨蛮》:“当日就差押番去临安府僧録司,讨一道度牒,将乙侍者剃度为僧。”
《明史·职官志三》:“十五年始置僧録司、道録司……设官不给俸,隶礼部。”
《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京师僧官曰僧録同,正印一人,副印一人。”
网络解释:
僧録司
字义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