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
拼音: | hé méi xié dìng |
注音: | ㄏㄜˊ ㄇㄟˊ ㄒ一ㄝˊ ㄉ一ㄥˋ |
何梅协定的意思
词语解释
⒈ 1935年,日本侵略军为进一步控制华北,调大批关东军入关,向国民党政府施加压力。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向国民党政府军委会北平军分会委员长何应钦提出了取消河北境内中国的一切党政机关;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党军队;解散北平分会政训处等机关;取缔全国一切反日团体,禁止一切抗日活动等要求。经国民党政府同意,何应钦于7月6日复函梅津美治郎,全面承诺日方的无理要求,出卖了华北大部分主权。这一协议习惯上称《何梅协定》。
字义分解
- 拼音hé
- 注音ㄏㄜˊ,ㄏㄜ,ㄏㄜˋ
- 笔划7
- 繁体何
- 五笔WSKG
- 五行木
1. 疑问代词(a.什么,如“何人?”b.为什么,如“何必如此?”c.哪样,怎样,如“何不?”“何如?”d.哪里,如“何往?”e.发表反问,如“何乐而不为?”)。
2. 副词,多么:何其壮哉!
3. 姓。
- 拼音méi
- 注音ㄇㄟˊ
- 笔划11
- 繁体梅
- 五笔STXU
(1)(名)乔木;性耐寒;早春开花;有粉红、白、红等颜色。果实球形;味酸。
(2)(名)这种植物的花。
(3)(名)这种植物的果实:~子
(4)(名)姓。
- 拼音xié
- 注音ㄒㄧㄝˊ
- 笔划6
- 繁体協
- 五笔FLWY
- 五行水
(1)(形)调和;和谐:~调|~和。
(2)(形)共同;一同:~力。
(3)(动)协助:~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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