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审
拼音: | cháo shěn |
注音: | ㄔㄠˊ ㄕㄣˇ |
朝审的意思
词语解释:
明清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
引证解释:
⒈ 明清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 清代朝审与秋审并行,处京师案件称朝审,处理外省案件称秋审。先朝审,后秋审。参阅《清通典·刑法四·刑制》。
引《明史·刑法志二》:“﹝永乐﹞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赴京师审録…… 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
清王士禛《居易录谈》卷中:“予每遇秋审朝审,必尽言以俟诸公决择,不敢缄口。”
《天雨花》第六回:“话説此时八月,正当朝审,合省犯人,都解到省城按察司监内来。”
网络解释:
朝审
字义分解
- 拼音zhāo,cháo
- 注音ㄓㄠ,ㄔㄠˊ
- 笔划12
- 繁体朝
- 五笔FJEG
- 五行金
zhāo
1. 早晨:朝阳。朝晖。朝暮。朝霞。朝气。朝思暮想。朝令夕改。朝秦暮楚(喻反复无常)。
2. 日,天:今朝。明朝。
cháo1. 向着,对着:朝向。朝前。朝阳。坐北朝南。
2. 封建时代臣见君;亦指宗教徒的参拜:朝见。朝拜。朝圣。朝香。朝仪。
3. 封建时代帝王接见官吏,发号施令的地方,与“野”相对:朝廷。上朝。退朝。朝野。朝政。朝臣。朝议。朝房。
4. 称一姓帝王世代相继的统治时代;亦称某一个皇帝统治的时期:朝代。唐朝。
5. 〔朝鲜族〕a.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龙江和辽宁等省;b.朝鲜和韩国的民族。
6.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