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
拼音: | miǎn yì fǎ |
注音: | ㄇ一ㄢˇ 一ˋ ㄈㄚˇ |
免役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出金钱而免去赋役也。
引证解释:
⒈ 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网络解释:
免役法
字义分解
- 拼音miǎn
- 注音ㄇㄧㄢˇ
- 笔划7
- 繁体免
- 五笔QKQB
- 五行火
1. 去掉,除掉:免除。免税。免费。免官。免检。罢免。豁免。
2. 不被某种事物所涉及:避免。免疫。免不了。在所难免。
3. 不可,不要:闲人免进。
4. 古同“勉”,勉励。
5. 古同“娩”,分娩。
- 拼音yì
- 注音ㄧˋ
- 笔划7
- 繁体役
- 五笔TMCY
- 五行土
(1)(名)需要出劳力的事:劳~|徭~。
(2)(名)兵役:服~|现~|退~|预备~。
(3)(动)驱使:奴~。
(4)(名)旧时指供使唤的人:仆~|衙~。
(5)(名)战争;战役。
与免役法相关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