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拼音: | bīng yì fǎ |
注音: | ㄅ一ㄥ 一ˋ ㄈㄚˇ |
词性: | 名词 |
兵役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兵役法
(1) 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履行军事义务的法律制度
英
引证解释:
⒈ 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 1、政府最新颁布的兵役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便有服兵役的义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凡是没加入军队的青年,无论男女自动加入民兵预备役。
- 2、可我们这里依然有那么多的人相信法西斯的那一套宣传兵役法。
- 3、李敖表示,只有在大陆念书的男生不得缓召,一回台就得抓去当兵,台当局承认大陆重点大学,但“兵役法”没通过。
- 4、依照国家制定的法令服兵役,叫做兵役法,我国古代称做兵制。
- 5、修正草案指出,目前“役男”赴大陆就学除须符合“兵役法”对一般留学“役男”的规定,还须符合三项要件。
- 6、调征适龄的平民,按照兵役法征集,扩编成新的字营。
字义分解
- 拼音bīng
- 注音ㄅㄧㄥ
- 笔划7
- 繁体兵
- 五笔RGWU
- 五行水
(1)(名)兵器:短~相接|秣马厉~。
(2)(名)军人;军队:工农~|~种|骑~。
(3)(名)军队中的最基层成员。
(4)(名)关于军事或战争:~法|纸上谈~。
- 拼音yì
- 注音ㄧˋ
- 笔划7
- 繁体役
- 五笔TMCY
- 五行土
(1)(名)需要出劳力的事:劳~|徭~。
(2)(名)兵役:服~|现~|退~|预备~。
(3)(动)驱使:奴~。
(4)(名)旧时指供使唤的人:仆~|衙~。
(5)(名)战争;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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