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处
拼音:yì chù
注音:一ˋ ㄔㄨˇ

议处的意思

词语解释:

1.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 2.计议处理。

引证解释:

⒈ 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

《晋书·刑法志》:“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诚不能皆得循常也。”
明李清《三垣笔记》上:“及郑庶常鄤处决,责科道不言,一概议处。”
清龚自珍《明良论四》:“约束之,羈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諭不絶於邸钞。”

⒉ 计议处理。

明章懋《议处盐法事宜奏状》:“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

国语词典:

清代时,官吏有过而交吏部处罚,轻曰察处,重曰议处,更重曰严加议处。

网络解释:

议处

  • 解释
  • 清制对有过失的官吏,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为“议处”。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议处。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
    • 1、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
    • 2、“一调一裁两审”是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 3、此外,对包括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资福利、社会保险、人员退休、人事争议处理等其他环节也做出规定,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框架和体系。
    • 4、而当朝刑判则必须在满朝文武一无异议地赞同下,三司当朝进行议处,在刑部和中书省附议之后,交由皇上定案宣判。
    • 5、劳动监察不足,劳动争议处理不清晰等问题。
    • 6、生事犯上之罪,却决不可免,慢慢再行议处不迟。

    字义分解

    • 拼音
    • 注音ㄧˋ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YYQY
    • 五行

    (1)(名)意见;言论:提~|建~|异~。

    (2)(动)商议;讨论:~价|~决|~事|~席|~院|~定书。

    • 拼音chǔ,chù
    • 注音ㄔㄨˇ,ㄔㄨˋ
    • 笔划5
    • 繁体
    • 五笔THI

    chǔ

    1. 居住:穴居野处。

    2. 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4. 决定,决断:处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6. 止,隐退:处暑。

    chù

    1. 地方:处处。处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处。好处。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处。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