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罪
拼音: | kē zuì |
注音: | ㄎㄜ ㄗㄨㄟˋ |
科罪的意思
词语解释:
1.定罪。
引证解释:
⒈ 定罪。
引《晋书·王濬传》:“濬至京都,有司奏, 濬表既不列前后所被七詔月日,又赦后违詔不受浑节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
唐韩愈《请复国子监生徒状》:“其新补人有冒荫者,请牒送法司科罪。”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某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
国语词典:
依法定罪。
网络解释:
科罪
字义分解
- 拼音kē
- 注音ㄎㄜ
- 笔划9
- 繁体科
- 五笔TUFH
- 五行木
(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
(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
(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
(4)(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
(5)(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