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
拼音: | xuān zhèng yuàn |
注音: | ㄒㄨㄢ ㄓㄥˋ ㄩㄢˋ |
宣政院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字义分解
- 拼音xuān
- 注音ㄒㄩㄢ
- 笔划9
- 繁体宣
- 五笔PGJG
- 五行金
(1)(动)公开说出来;传播、散布出去:~德|~读|~传。
(2)(动)疏导:~泄。
(3)(动)宣召。
(4)(名)指安徽宣城。
(5)(名)指宣纸。
(6)姓。
- 拼音zhèng
- 注音ㄓㄥˋ
- 笔划9
- 繁体政
- 五笔GHTY
- 五行火
1.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