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
拼音:xuān zhèng yuàn
注音:ㄒㄨㄢ ㄓㄥˋ ㄩㄢˋ

宣政院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中国元朝时期设立的一个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国家机构,负责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并统辖吐蕃(今西藏)地区的军政事务。

字义分解

  • 拼音xuān
  • 注音ㄒㄩㄢ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PGJG
  • 五行

(1)(动)公开说出来;传播、散布出去:~德|~读|~传。

(2)(动)疏导:~泄。

(3)(动)宣召。

(4)(名)指安徽宣城。

(5)(名)指宣纸。

(6)姓。

  • 拼音zhèng
  • 注音ㄓㄥˋ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GHTY
  • 五行

1.  治理国家事务:政治。政府。政党。政权。政纲。政策。政令。政绩。政见。政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政局。政变。参政。议政。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政。邮政。民政。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政。

4.  姓。

  • 拼音yuàn
  • 注音ㄩㄢˋ
  • 笔划9
  • 繁体
  • 五笔BPFQ
  • 五行

(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

(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

(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