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
拼音: | sī fǎ dú lì |
注音: | ㄙ ㄈㄚˇ ㄉㄨˊ ㄌ一ˋ |
司法独立的意思
词语解释
⒈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干涉。以审判独立为核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字义分解
- 拼音sī
- 注音ㄙ
- 笔划5
- 繁体司
- 五笔NGKD
- 五行金
(1)主管。
(2)(动)主持、操作。
(3)(名)一级机关内一部门。
(4)姓。
- 拼音fǎ
- 注音ㄈㄚˇ
- 笔划8
- 繁体法
- 五笔IFCY
- 五行水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 拼音dú
- 注音ㄉㄨˊ
- 笔划9
- 繁体獨
- 五笔QTJY
- 五行金
(1)(形)单独、独自。
(2)(副)唯独;表示唯一:~有一人。
(3)(形)自私;容不得人:这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