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灰之法
拼音: | qì huī zhī fǎ |
弃灰之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商朝的法律规定,凡是把灰倾倒在大街上的人要被砍掉手臂。韩非还记叙了子贡和孔子对'刑弃灰于街者'这条法律的评价:认为是让人们作容易做到的事,以避免遭受讨厌的刑法的治世之道。
字义分解
- 拼音huī
- 注音ㄏㄨㄟ
- 笔划6
- 繁体灰
- 五笔DOU
- 五行土
(1)(名)物质经过燃烧后剩下的粉末状东西(基本义):炉~|草~|骨~|烟~|油~。
(2)(名)尘土;某些粉末状的东西:~尘|~土|炮~。
(3)(名)特指石灰。
(4)(名)像木柴灰的颜色;介于黑色和白色之间:~色|青~。
(5)(形)消沉;失望:心~意懒|心如死~|~心丧气。
- 拼音zhī
- 注音ㄓ
- 笔划3
- 繁体之
- 五笔PPPP
- 五行火
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 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 往,到:“吾欲之南海”。
与弃灰之法相关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