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旗制度
拼音: | méng qí zhì dù |
注音: | ㄇㄥˊ ㄑ一ˊ ㄓˋ ㄉㄨˋ |
盟旗制度的意思
词语解释
⒈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政治制度。1624-1771年推行于蒙古族地区。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基础上,参照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建立。旗为军政合一单位,平时生产,战时出征。数旗合成盟。由清政府任命旗长、盟长。对稳定蒙古社会秩序起一定作用。解放后废除,只保留盟旗称谓,盟相当于地区,旗相当于县。
国语辞典
盟旗制度[ méng qí zhì dù ]
⒈ 我国边疆特殊的政治制度。仿照满洲八旗制度,在蒙古人的居地,以旗不同颜色(黄、白、红、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作为部勒部众的兵制,逐渐成为寓户籍于军籍的政制。
字义分解
- 拼音méng
- 注音ㄇㄥˊ
- 笔划13
- 繁体盟
- 五笔JELF
- 五行水
(1)(名)旧时指宣誓缔约;现在指团体和团体、阶级和阶级或国和国的联合。
(2)(名)指结拜的(弟兄)。
(3)(名)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域;包括若干旗、县、市。
- 拼音qí
- 注音ㄑㄧˊ
- 笔划14
- 繁体旗
- 五笔YTAW
- 五行木
(1)(名)旗子:国~|红~|挂~。
(2)(名)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后泛指属于满族的:~人|~袍。
(3)(名)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单位;相当于县。
- 拼音zhì
- 注音ㄓˋ
- 笔划8
- 繁体製
- 五笔RMHJ
- 五行火
(1)(动)制造:~版|~币|~表|~革|~件|~冷|~品|~钱|~糖|~图|~药。
(2)(动)拟定;规定:~定|因地~宜。
(3)(动)用强力约束;限定;管束:~伏|管~。
(4)(名)制度:法~|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