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判
拼音: | shū pàn |
注音: | ㄕㄨ ㄆㄢˋ |
书判的意思
词语解释:
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引证解释:
⒈ 指书法和文理。
引《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唐韩愈《李君墓志铭》:“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无名子谤议》:“李翰虽以辞藻擢第,不以书判擅名。”
宋苏轼《和子由闻将如终南太平宫读书》:“始者学书判,近亦知问囚。”
网络解释:
书判
字义分解
- 拼音shū
- 注音ㄕㄨ
- 笔划4
- 繁体書
- 五笔NNHY
(1)(动)写字;记录;书写:大~特~。振笔直~。
(2)(名)字体:隶~。
(3)(名)装订成册的著作:一本~。
(4)(名)书信:家~。
(5)(名)文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