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
拼音: | zhí xiá shì |
注音: | ㄓˊ ㄒ一ㄚˊ ㄕˋ |
词性: | 名词 |
直辖市的意思
词语解释:
直辖市
(1)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英
国语词典:
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都市,为我国第一层级地方自治团体。凡人口数达一百二十五万,且于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报行政院核定设直辖市。目前我国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园市六个直辖市。
网络解释:
直辖市
- 1、,沿“河”北上,途径河南南阳、平顶山、许昌、郑州、鹤壁、新乡、焦作、安阳,河北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及天津,北京两个直辖市,最终在北京收笔。
- 2、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4、初期选择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试点,再逐步向地级及以下城市推开。
- 5、作为新兴的直辖市,探讨其城市规划中防避地质灾害的方法,有着十分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 6、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字义分解
- 拼音zhí
- 注音ㄓˊ
- 笔划8
- 繁体直
- 五笔FHF
(1)(形)成直线的。
(2)(形)跟地面垂直的:~升|~上。
(3)(形)从上到下的;从前到后的:~行的文字。
(4)(动)挺直;使笔直:~起腰来。
(5)(形)公正的;正义的:正~。
(6)(形)直爽;直截:~性子。
(7)(名)汉字的笔画;即“竖”。
(8)(副)一直:~奔|~达|~捣|~到|~至。
(9)(副)一个劲儿;不断地:~哭|~笑。(Zhí)姓。
- 拼音xiá
- 注音ㄒㄧㄚˊ
- 笔划14
- 繁体轄
- 五笔LPDK
- 五行木
(1)(名)安在车轴末端的挡铁;不让车轮脱落。
(2)(动)管辖;管理:~区|~境|直~市。